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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公告 --閱讀人次 : 1370 主旨:有關「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自102年12月12日零時起發佈實施。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21條暨內政部102年12月2日台內營字第1020812627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變更計畫詳見計畫書、圖(張貼本府工務局及東引鄉公所公佈欄)。
如需計畫書請至下列網址下載:
http://www.matsu.gov.tw/upload_files/download/1212025349.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