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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4-10-10 23: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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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警察所交通安全擴大宣導 --閱讀人次 : 908

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擴大交通安全宣導
主旨:為營造本轄「人守法、路順暢、車安全」之交通環境,呼籲鄉親及
駕駛人, 請勿酒後駕車、無照駕駛、超速、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並
依規定扣緊帽扣、 駕(騎)車切勿使用手持手機進行撥接、駕駛及
後座乘客繫上安全帶,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共同防制交通事故發
生。
宣導交通安全項目:
一、路權:路權對於用路人而言,指使用道路的先後秩序,擁有路權的一
方,可以優先使用道路。路權賦予的條件,係依據交通管制措施如
「號誌」、「標誌」及「標線」實施之,至於沒有交通管制措施的地
方,則依據傳統的路權大拇指定則則是:支線車讓幹線車,左方車讓
右方車。
〈一〉行人路權:建立「行人優先通行」之基本路權觀念。
〈二〉汽車路權:宣導行人亦無侵犯汽車之通行之權利。
〈三〉機車路權:建立人車 各行其道之路權觀念。
〈四〉停車路權:執行掃除路霸、取締並排停車、公共場所與巷道停車秩
序整頓。
〈五〉鐵路平交道路權:火車行進就像砲彈一樣快,而且不容易煞停,在
鐵路平交 道上,有絕對優先通行的「路權」。
〈六〉高速公路行車路權:行駛路肩、任意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行車距
離、未依 規定之車道行駛〉及匝道管制措施等主題為內涵,加強宣
導高速公路行車路 權。
二、請勿酒後駕車:酒後駕車=扣車+罰款+吊照。
2013年6月13日起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
檢署偵 辦。誠摯的呼籲駕駛朋友,共同建立「不酗酒、不拚酒、不勸
酒」之飲酒文化, 並養成「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良好習慣,
共同維護大眾行的安全。
三、請勿無照駕駛:
〈一〉第21條第1項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機器
腳踏車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二〉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或監 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寄到戶籍地址)~依規定無照駕駛是移送戶籍地裁罰機關.雖然你繳納
完罰緩 但未提供監護人陪同上道安講習就視同未結案.無法考領駕照
必須等上完課 正式結案才能考領駕駛執照。
四、請勿超速:依各路段行車速限行駛,平安順利回家。
五、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並依規定扣緊帽扣:流汗總比流血好。
六、駕(騎)車切勿使用手持手機進行撥接:拒當低頭族。
七、車輛定期檢驗、保養及檢查。
人、車平安順利才是交通安全唯一回家的路。
南竿警察所關心您 !
聯絡電話:(0836)22471

附加PowerPoint文件檔: matsu-6a46ed635c4df45b7f78c5bc4fd6ab3e.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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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所於每日上下班交通尖峰及學生上下課安全導護時段,均在該路段編排交通疏導、稽查勤務,持續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工作。 二、本所規劃再加強該路段違停取締勤務作為;每日增加中午休息時段勤務編排並配合其他勤務以機動派遣方式落實執行違規取締及交通疏導工作,保持人行道順暢,以維用路人行的安全。 三、敬請鄉親配合勇於檢舉;電話:0836-22471、報案電話:110 南竿警察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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