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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強調逃生是錯誤」 --閱讀人次 : 1010 苗栗後龍龍津里民宅近日暗夜惡火,燒死53歲婦人與17歲腦麻兒子,有媒體報導引述「火場逃生須知」。
有專家直指「7點中有5點觀念是錯及不完整的,一定要更正。」直指火災現場不能強調逃生,「逃生須知」改為「求生須知」,另外火災時只能往下逃(地下室例外),不然就不要逃,不要再傳播往上逃的觀念。
臉書專頁「林金宏的消防天地」27日PO文指出,火災遭遇濃煙機會不多,真的遭遇濃煙時,採低姿勢不只是要呼吸空氣,還能避免高溫傷害,很多人談濃煙時,都忽略高溫的部分;濕毛巾掩口鼻以防止濃煙嗆傷是錯的,因為擋不住濃煙中的有毒氣體及高溫,這個觀念害死很多人,讓大家在不該逃的時候,還試圖逃。
至於塞門縫部分,「林金宏的消防天地」直指躲在房內是避難行為不叫逃生,而且塞門縫要先處理上方門縫,因為煙是往上飄。其實塞門縫不是很重要,房間內有無對外窗戶才是關鍵,沒有對外窗戶可開排放飄入房內之有毒氣體,就算能用濕毛巾塞門縫,也是九死一生。
連江縣消防局暨南竿分隊 關心您






有差嗎,搞得我火場逃生觀念腦袋空空,進也不是,跑也不是。
一、「逃生」改為「求生」,也差不多,反正就是活的逃離火場。
二、如果火災發生,樓下大火跑不出去,明明可往屋頂避難先避難,
一定叫我不能逃,我真的做不到,有沒搞錯,那要等什麼。
三、火災都是濃煙,大多數人因濃煙嗆死,怎麼機會不多,奇怪。
四、如果逃不出去,塞門縫等待救援,避免濃煙入內當然好,為何不
塞。
我對這個防災宣導,有意見。






內政部消防署正確防災觀念
連結消防署網頁
逃生避難:
(一)在火災初期,消防人員尚未到達火場之前,起火場所內人員,如平時已建立有組織的自救行為。尚火災發生時,應充分利用建築物內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及平日緊急應變之訓練,進行初期滅火、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
(二)前往安全地點撤離時,開門之前,應以手背碰觸門,如覺燙手,應留在屋內待救。離開房間前,應關閉門窗,以控制火勢發展,沿牆邊前進。如果無法利逃離現場,儘可能選擇靠馬路之居室,緊閉房門以濕毛巾等塞住門縫,以防濃煙蔓延,並於窗口揮動明顯衣物等待救援。
(三)利用建築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條件逃生,藉由建築物的陽臺、窗口、樓頂等逃生。逃生時,除了充份利用這些自然條件外,更重要的是還要根據個人自身的能力,在本身能力沒有一定把握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冒然行事。
(四)利用現有救生器材逃生,當建築內設有避難梯、救助袋、
緩降機等避難輔助器具時,在無法利用安全梯逃生的情況
下,可以利用它們進行逃生。






消防觀念一直不斷在更新,試問您如果樓下大火,火煙是往上亦或往下? 若是在逃生路徑充滿了濃煙及高熱 您確定您真的能往上逃? 若您對此觀念存在疑慮可以撥打0975200678洪明全,我可以跟您一起討論,並提供相關影片給您觀看,希望對您有幫助,祝您新年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