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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招商更正公告 --閱讀人次 : 87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連財產字第10400068141號
附件:連江縣政府辦理機場(北竿航空站)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招商評選須知
主旨:本府辦理「北竿航空站」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招商評選案,第一次更正公告。
依據:參考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延長本府辦理「北竿航空站」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招商評選案企劃書收件截止期限如附件。
二、本案原等標期自本(104)年1月29日至2月27日,期間適逢農曆春節及和平紀念日連續假期,恐影響企劃書作業之一致;為利廠商企劃書完整規劃,爰展延企劃書收件截止日期至104年3月10日止。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31f4d0fa363da468a36ff58a114699d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