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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辦理發票換燈籠 --閱讀人次 : 782 2015年02月24日 09:43 中時電子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明 (25)日舉辦廉政暨租稅宣傳, 民眾捐贈3張轄區營利事業開立的1月、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就送紅布或藍布羊小燈籠1個,每人每次限兌2個,兌完為止,所得統一發票將捐贈公益弱勢團體。
北區國稅局表示,這場活動是為宣導推動反貪倡廉,並鼓勵民眾踴躍索取統一發票,所轄包括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但購買土地、金條等金飾或飾金等免稅商品統一發票,或曾兌領過的統一發票不得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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