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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警察局南竿警察所交通宣導 --閱讀人次 : 582 一、山隴路段測速照相最高限速為30公里,請用路人注意以免超速受罰。
二、請車牌有逾檢註銷或報廢情形勿繼續使用該車輛,以免開單受罰繳交更
高的罰款。
三、騎乘機車請戴安全帽,以免受罰。
四、開車請勿酒後駕車,罰則最高新台幣九萬元,並受有刑事責任。
五、請勿在劃有黃線、紅線之禁止停車處停車,以免受罰。
六、請勿於福清步道騎乘機車,以免受罰。



一、本所於每日上下班交通尖峰及學生上下課安全導護時段,均在該路段編排交通疏導、稽查勤務,持續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工作。 二、本所規劃再加強該路段違停取締勤務作為;每日增加中午休息時段勤務編排並配合其他勤務以機動派遣方式落實執行違規取締及交通疏導工作,保持人行道順暢,以維用路人行的安全。 三、敬請鄉親配合勇於檢舉;電話:0836-22471、報案電話:110 南竿警察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