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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酒駕事故發生,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閱讀人次 : 683 本縣於3月25日夜間,在南竿鄉中央大道青檀澳路段發生酒後騎乘機車死亡交通事故,為防止憾事一再發生,警方規劃於本轄山、海線主要幹道及易發生酒後駕車或肇事的熱點,加強攔檢取締酒駕勤務,期能有效遏止民眾酒後駕車,有效保障用路人的安全。
縣警局表示,經連日高密度取締酒駕勤務,於4月7日在南竿中央大道查獲一起酒駕案件,昨(14)日再度於福澳村查獲酒駕案件,顯見日前酒駕死亡車禍事件並未使民眾心生警惕,部分居民仍存有僥倖心態。
「取締酒駕」是警方持續性的重點勤務,尤其地區正值觀光旺季,縣警局將會針對酒駕攔檢勤務持續嚴正執法,呼籲駕駛人勿再存僥倖之心理,若有飲用酒類或食用含酒精成分之菜餚,切勿駕車上路,一旦被警方查獲酒駕,將依規定處新臺幣1萬5仟元至9萬元的罰鍰,還可能坐牢,留下刑案前科,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