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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甄選文化局計畫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閱讀人次 : 860

主旨:公告甄選本府文化局計畫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依據:依文化部105年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國內外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7月28日止(上班日收件,若郵寄報名,於截止報名前送達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6之1號文化局(郵遞、傳真或親自報名均可,傳真請來電確認)。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836-23146轉103;傳真:0836-22584。
四、繳交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等相關文件,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五、甄選時間及地點:考試日期訂於105年8月4日上午9時30分於文化局辦理;口試部分:訂於105年8月4日下午15時00分於連江縣政府1樓貴賓室。
六、甄選方式:測驗題佔50%(題庫置於縣府人事室網站)、電腦公文處理30%、口試20%,總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七、負責業務:辦理文創相關業務計畫、執行圖書館相關業務計畫及其他臨時交辦等業務。
八、僱用報酬:薪俸每月支43,680元。
九、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05年12月22日止。
十一、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10年始得擔任公教及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如於進用後發現,一律無條件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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