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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務局甄選約僱職務代理2名 --閱讀人次 : 904 連江縣財政稅務局公告
主旨:本局應業務需要,甄選約僱職務代理人員2名。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1.大專以上學歷。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5.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6.歡迎身心障礙者報考。
二、錄取人員及工作項目:
(1)財務管理科(正取1名,備取1名)-公庫集中支付業務及財務管理地方預算執行。
(2) 公有財產科1名(正取1名,備取1名)-公產管理及菸酒查緝業務。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04月05日12時00分止(上班時間)。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e-mail:danivewawa@yahoo.com.tw寄送方式報名,收到報名資料(如附件)將回傳確認報名成功,報名表正本最晚於甄選當天送達。
五、繳交證件:報名表、身分證、學經歷證件及役畢證明(請檢附影印本各1份,正本驗訖即發還)。
六、甄選時間:106年04月06日上午09時00分整於縣府大樓三樓(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遲到10分鐘以上以棄權論。
七、甄選方式:測驗50分(共50題)(請詳縣府測驗題題庫)、公文寫作30分、口試20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八、錄取人員薪資:待遇依連江縣政府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約僱三等220薪點支薪(月薪報酬3萬6,432元)。
九、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06年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十、約僱代理職務經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十一、若為其他單位現職人員,務必經單位同意後方得報考。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5995f1a8b04b39dfe618c68e4e0cb35c.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