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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監理站徵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 --閱讀人次 : 1045 公告事項:
壹、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貳、名額:1名
參、性別:不拘。
肆、工作地點:連江監理站。
伍、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05月26日下午17:30時止。
陸、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柒、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違規裁處、牌照管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文檔案管理、資訊管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捌、工作地址:(209-42)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市區監理所 連江監理站。
玖、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自備下列證件:
1.採通訊報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常用表格下載;下載網址: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559&Page=3998&lndex=5),需含照片、基本資料、經歷、自傳及親筆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寄至(105-61)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臺北市區監理所人事室施小姐收(連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631)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連江監理站約僱技佐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以上所需資料及信封上之註記,若提供不實或遺漏,甄試資格及予取消,其結果概由當事人負責,合格者由用人科室另約時間徵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5月2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報名)。
3.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本職缺為約僱人員250薪點,依行政院規定聘用、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60.2元。
5.甄選科目:
(一)專業科目60%(如監理專業常識及監理法規)
(二)電腦輸入20%
(三)口試20%
6.雇用日期自到職日起至106年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受雇人員表現不符工作需求,本所保留片面解除雇用契約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