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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鄉公所徵才-綜合運動場館專業救生員 --閱讀人次 : 1148 一、甄選名額:正取2名,備取2名。
二、報名資格: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一情事,並符合以下各款條件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體育(相關科系)尤佳。
(二)具備全國救生總會或紅十字會所認定之救生員合格證書者。
(三)經公立醫院檢查體格合格,無傳染性疾病者。
(四)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
四、待遇:按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新台幣43,680元。
五、工作內容:
(一)綜合運動場館內游泳池之救生安全維護。
(二)游泳池機具維護操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日期:請下載報名表(附件),填妥後於106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7:30時止繳交報名表。
七、報名表繳交方式:
(一)本人或託人送達本所人事室。
(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x0928370659@yahoo.com.tw信箱(人事管理員謝小姐),並請來電確認是否收件,未經來電確認請自行負責後果。
(三)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於106年6月8日前寄達,郵寄地址:210連江縣北竿鄉塘岐村258號人事室收)。
八、甄選方式:應徵人員請於6月9日(星期五)上午09:30至本所人事室報到,依報名順序安排面試。應聘人員經確認錄取後電話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經確認後公告於馬祖資訊網站。
九、聯絡人:連江縣北竿鄉公所人事管理員謝小姐(聯絡電話0936-364872)。
十、於詳如簡章。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d0fab5ad8cf9f4ad91186b291c5b6a2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