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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考駕照計分新規定! --閱讀人次 : 1952 【本報訊】為推動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政策,從基礎扎根,在交通部、公路總局與各駕訓機構經過5年試辦,於106年5月1日正式實施道路駕駛考驗,俗稱道路考,於道路駕駛考驗作業穩定運作後,公路總局進一步調整一致相關場考與道路駕駛扣分標準,因此更新各級車輛駕駛人路考評分標準及成績紀錄表,並自107年2月1日起實施。
公路總局表示,場考及道路駕駛考驗一致性扣分標準,交通部已於106年4月核定,但當時考量各駕訓機構及考驗單位實施仍需熟悉適應,因此採漸進式調整實施,現各單位已適應新制,故自今年2月1日起,場考扣分標準將與道路駕駛考驗一致。此外,大型車扣分項目及標準亦配合調整實施,以加強場內技術考驗,以期提升藉由考驗引導培養良好駕駛習慣。
公路總局說明本次扣分標準一致性調整內容,主要增加並統整考驗科目行車前檢查(如:上車前查看四周、未繫安全帶)、起駛前未轉頭查看、起駛前未顯示方向燈,調整為扣32分,其他部分強化文字說明;在大型車部分亦同,並增加行車前後需檢查行車紀錄卡,俗稱大餅,該項扣16分;相關的調整是著重於良好駕駛習慣的養成,確保駕駛人不疏漏任何細微的環節,促進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汽車考照場考項目調整如下: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36131754d530c4c4e26d4481170af4ec.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