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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連江縣政府民政處科員職務代理人 --閱讀人次 : 2673 主旨:甄選連江縣政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科員職務代理人1名。
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
(三)如符合前兩項資格且具備身心障礙手冊或中低收入戶者得優先錄取。
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條,大陸地區人民須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12日止,請於上班時間親自、委託或郵寄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民政處自治行政科謝科長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職務代理人」字樣。
四、繳交文件:身份證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以上證明文件請攜帶正本複驗)。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自治行政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之事項。
六、薪資待遇:依本府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報酬37,224元/月(另享勞健保、約僱人員離職儲金等費用)。
七、僱用期限:自該科員留職停薪開始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或該職缺科員返任時。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日起6個月,遇相同職缺免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甄選方式:公文書寫佔30%、電腦處理佔30%、口試佔40%。
十、考試時間及地點:107年9月14日上午10時整,本府民政處自治行政科;口試下午2時整,縣政府一樓接待室。
十一聯絡人:連江縣政府民政處謝科長 聯絡電話:(0836)22381#18。
發布單位:民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