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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警察局甄選臨時工公告 --閱讀人次 : 676 連江縣警察局臨時工甄選簡章
壹、 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一、 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
二、 報名時間:108 年 9 月 5 日起至 108 年 9 月 10日止(上班時間)。
三、 報名地點: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電話 25859#2022);0952579489葉先生
貳、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年滿 18 歲,65 歲以下。
三、 品德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且具勞動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
(一)受有期徒刑以上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或易科罰金之宣告。
(二)受保安處分或矯治處分宣告確定。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因案遭通緝在案。
(五)經合格專業醫師證明有法定傳染病者。
(六)有吸食毒品、迷幻藥或其他違禁藥品者之不良習慣或紀錄。
(七)如係大陸人民需符合「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
五、 有前項任一款情事者,取消報名或候用資格,如經僱用者,將予以解僱。
參、 繳交證件:
一、 報名表乙份(如附)
二、 最近半年內正面半身二吋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三、 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正反面)影本(貼於報名表)。
四、 其他:若具「專業技術士證」或相關證照者,繳交影本 1 份粘於報名表空白處 (無則免附)。
肆、 甄試時間與報到地點:
一、 時間:預定 108 年 9 月12日(四)上午 9 點辦理(電
話通知)。
二、 地點:連江縣警察局。
伍、 甄試項目與評分標準:
一、 面試。
二、 專業證照(如大貨車駕照)。
陸、 錄取名額及聘用時間:
一、 正取1名、備取1名臨時工。
二、 錄取通知:採電話另行通知。
三、 聘用時間:本局通知日起經試用期滿後,無特殊原因續用之。
四、 試用期間 : 經甄選或審核合格後進用臨時工,依規定予以試用三個月,其試用期間如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情事或違反本局臨時工工作規則內容者,得停止試用。
柒、 工作性質:
一、本局所屬單位環境衛生清潔整理等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捌、 薪資福利:
一、依連江縣警察局臨時工工資歸類支領標準表辦理支領原則每日 薪資為 1,200 元(150/時,每日 8 小時計),並以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同時享有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福利。
二、若本局臨時工工資歸類支領標準進行修正,亦配合辦理。
玖、 錄取報到之時間及地點:
一、 報到時間:本局通知日起三日內完成報到程序,逾時視同放棄。
二、 報到地點:連江縣警察局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3f262cd45ccf0cf1ca1d3853aa6b18d6.doc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24fc31511f11c56129c3dbe95ba8894b.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