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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甄選本府臨時廚工2名 --閱讀人次 : 106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行庶字第1091111681號
主旨:公告甄選本府臨時廚工2名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凡年滿18歲以上,體能狀況良好,性別不拘,吃苦耐勞,無法定傳染病,具廚師證照者尤佳,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者。
二、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01月16日17時30分止(上班時間)。
三、 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行政處,南竿鄉介壽村76號(請傳真需電話確認或親自報名),連絡人:陳科長或陳小姐,電話:0836-22012,傳真:0836-22315。
四、 繳驗證件;體檢表、履歷表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五、 甄選時間及地點:109年01月17日上午9時於本府貴賓室,若有更改時間將以電話另行通知。(遲到10分鐘以上以棄權論)
六、 甄選方式:資格文件審查及口試。
七、 負責業務:1.負責規劃菜單、準備食材、伙食烹煮、餐具清潔消毒、廚房餐廳環境維護等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2.每餐至少應提供 1 主食(飯、麵類)、4 菜【包含 1 道主菜(至少供應 2 樣不同葷食)、1 道蔬菜、2 道合菜】及 1 湯,素食應另備鍋具烹煮,素食餐點以天然食材為原則
3.於供餐前 1 小時內完成餐點製作,避免食物變質;熱湯溫度需降至不造成燒燙傷範圍;餐點於供餐前 30 分鐘內上配膳檯,不得提早。
4.伙食團食材品質、炊具、餐具管理、調理場所清潔衛生請依相關規定辦理。
5.其他業務依雙方合意約定之勞動契約書辦理。
八、 薪俸待遇:待遇依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臨時工工資歸類支領要點標準」支給,持有專業廚師證照者以專業技術工月薪32,450元計酬(含薪資、勞健保之自行負擔部分)。另年終將金1.5個月(按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九、 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另本工作訂有試用期3個月(屆時依勞動契約書規定)。
十、 經錄用者之相關文件或面試答覆內容,如有假借、冒用、偽造、隱瞞、欺騙或變造等情事即撤銷其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