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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小學力鑑定考試 1月31日起報名 --閱讀人次 : 700 一、依據:教育部頒「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及109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命題製卷試務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
四、應考資格:
(一)年滿14歲(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二)年滿17歲(民國92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含取得「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者),得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之學力鑑定考試。
五、報名日期:109年1月31日至2月3日(星期五、六、日、一、平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日上午9時至12時)。
六、報名地點:連江縣立中正國中小(馬祖南竿馬祖村四號)。電話:(0836)22196#205。
七、報名方式:
(一)考生須親自報名,填寫報名表,但設籍居住馬祖以外地區者、在營服軍職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得委託他人方式辦理。
(二)繳驗國民身份證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以「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身份報名者,須繳驗中華民國居留證正本或中華民國護照正本(驗畢發還),並繳交中華民國居留證或中華民國護照影本1份。
(四)繳交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一式4張(背面請書寫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日)。
(五)身心障礙國民如需特殊應考方式應於報名表上填註,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發還),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八、考試時間:109年3月15日(星期日)
九、考試範圍:
(一)現行國民中學108學年度畢業班3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二)現行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畢業班6個學年所使用之課程綱要為範圍。
十、考試科目:
(一)國中畢業程度:國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英文。
(二)國小畢業程度: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
十一、本年度考試題型參考:
(一)國中畢業程度考試題型:
國文:綜合測驗(選擇題)、作文。
數學:選擇題、填充題。
英語:字母大小寫轉換、字彙選擇、文法選擇、配合題、閱讀測驗。
社會:選擇題。
自然與生活科技:選擇題。
(二)國小畢業程度考試題型:
國語:注音譯國字、國字注音、字音字形字義辨別、語詞選擇、閱讀測驗及寫短文。
數學:選擇題、填充題、計算題、應用題。
社會:是非題、選擇題、填充題、配合題、簡答題。
自然與生活科技:是非題、選擇題、填充題、配合題、簡答題。
十二、詳細簡章及報名表請至中正國中小索取。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