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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鄉公所針對疫情紓困方案說明 --閱讀人次 : 825 為照顧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家庭生計陷困民眾,擴大照顧中低收入邊緣戶,中央訂定「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一)申請資格:
1、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2、未加入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
3、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4、家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者。(連江縣最低生活費公告金額為11648元)
(二)應檢附文件:
1、身分證。
2、原有工作,因疫情生計受影響,生活受困證明。如無法取得證明,可以陳述理由後切結。
3、全戶人口存摺或內頁影本。如無法提供證明,經當事人同意切結,可透過系統查詢,免予檢附證明。
4、申請書及個案認定表。
(三)如有疑義,請來電本所(0836-56690) 分機110、113詢問。
北竿鄉公所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