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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恆附幼109學年度第2學期招生公告 --閱讀人次 : 543 連江縣莒光鄉敬恆國民中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招生公告
壹、主旨:公告辦理本校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招生事宜。
貳、依據:連江縣政府109年3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90010711號函辦理。
參、公告日期:109年12月30日至110年1月5日止。
肆、登記入園之基本資格
一、招收對象/入園資格:
1. 設籍本縣(須出示戶口名簿)或居留本縣之外籍、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之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且須與父母一方、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惟不包括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書面委託之監護人)共同設籍於同一戶。
2. 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為保障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就學權益,不利條件幼兒不受設籍與學區限制,如招收登記後尚有缺額則開放跨學區及跨縣市之幼兒入園。
3. 以先招收5足歲幼兒為主,再依序招收4、3、2足歲幼兒,登記人數超過缺額時,依幼兒年齡先後順序,予以招收入園,如遇相同生日者則抽籤決定,雙(多)胞胎得共籤,共籤與否視家長意願決定,由家長自行決定一籤(分別)或多籤(併同)方式辦理抽籤。
4. 招收年滿2足歲至5足歲之幼兒。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
5足歲:民國103年9月2日至民國104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104年9月2日至民國105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105年9月2日至民國106年9月1日出生者。
2足歲:民國106年9月2日至民國107年9月1日出生者。
二、幼兒於招生年齡日期尚未滿2足歲,而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滿2歲時(民國107年9月2日至民國108年1月31日出生者),得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進入尚有缺額之幼兒園登記就讀,倘於登記截止後,登記人數超過缺額時,依幼兒年齡先後順序,予以招收入園,如遇相同生日者則抽籤決定,雙(多)胞胎得共籤,共籤與否視家長意願決定,由家長自行決定一籤(分別)或多籤(併同)方式辦理抽籤。
伍、招生登記及註冊
一、日期及時間:110年1月7日(星期四)14:00~16:00。
二、地點:幼兒園教室。
陸、登記時應攜證件:
一、戶口名簿正本(未繳驗戶口名簿正本者,不予受理登記;符合規定者,當場發還);
外籍或華裔幼兒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二、兒童健康手冊的預防接種時間及紀錄表影本(A4規格)。
三、依優先入園登記對象個別特殊身分之規定,繳驗所需相關證明文件。
四、新生須現場填寫『入學登記資料表』,舊生可免。
柒、優先入園之登記對象
凡符合下列情形者年滿2足歲之幼兒,請依優先順序申請入學: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1.經本府衛生福利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4.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5.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不含孫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招生名額之
三分之一為限,超出名額時,以五足歲之幼兒優先。
捌、招生名額:混齡班一班,最多15名幼兒。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準時辦理招生登記事宜。
二、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幼兒園,電話:0836-88179轉302,聯絡人:曹美芳老師。
本注意事項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中華民國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