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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光鄉公所甄約僱代理(第四次公告) --閱讀人次 : 646 連江縣莒光鄉公所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
莒人字第1100004878號
主旨:本所應業務需要,甄選民政課村幹事約僱代理壹名。(第四次公告)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0月2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4402號函及連江縣政府110年10月29日府人組字第1100046096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1.高中(含)以上學歷。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4.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5.具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和機車駕照。民政課工作項目:(1) 本鄉所轄之村務工作、訪視獨居老人及弱勢鄉親事宜及採購和墓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1月29日十七時三十分止(上班時間)。
三、 報名方式:採通訊傳真報名(通訊報名者請先行將報名表填畢傳真至0836-88126(務必電詢傳真是否收到))。報名表公布於網站上,請自行下載使用(網址如下:www.chukuang.gov.tw)。報名表正本最晚於甄選當天送達。
四、 繳交證件:報名表、身分證、學經歷證件、機車駕照(各項證件正本、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訖即發還,影印本正反面一份存查)。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資料。
五、 甄選時間:110年11月30日八時三十分整於聯合辦公大樓三樓(連江縣莒光鄉青帆村七十四之二號),逾時二十分鐘未到以棄權論。
六、 甄選方式:測驗50分(請詳測驗題題庫)、口試50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七、 錄取人員另行通知正式僱用日期,並依約僱三等(月薪$37224)任用。
八、 報名聯絡電話:0836-89146#51。民政課業務聯絡電話:0836-89146#25或21。
九、 約僱代理職務經111年3月分發考試及格人員或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其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e8d58da53f681076dc46925f013e357d.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