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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處甄選民俗文物館臨時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1126 文化處甄選111年民俗文物館售票及展場服務人員臨時人員1名
一、應徵資格:凡具中華民國身分,須具有服務熱忱,配合度高,有相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資料)。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5日下午17時止(上班日收件,若郵寄報名,於截止報名前送本府文化處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5號(馬祖民俗文物館),聯絡人:方小姐(電話:0836-22167#27,傳真:0836-23341,可採親自、委託或郵寄等方式報名,以郵寄報名者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字樣)。
四、繳驗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履歷表等相關文件,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五、甄選方式:口(面)試100%,及格分數為60分。
六、面試時間:111年4月21日下午15時00分假本府文化處會議室(南竿鄉清水村136之1號)舉行。(註:有關考試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將於本府網站公布訊息,請應考人員應試前自行主動向主辦單位確認。)
七、業務內容:乙方接受甲方之指揮監督,並服從相關公司工作規則與紀律,從事下列工作:
(一)馬祖民俗文物館售票(電腦售票系統)、巡館、開關館、導覽、帳務工作、文創品販售。
(二) 圖書館借閱櫃台工作。
(三)經國紀念館假日開關館工作。
(四)文化處內公文收送工作。
(五)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臨時交辦之職務與工作。
八、薪俸待遇:相關進用資格及待遇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臨時工資歸類支領標準表」規定辦理。
(一)工資按月給付,每日976.2元工資給予計資每月給付乙方薪資為新台幣 29,286元,並增加四天休息日加班費;加
班費計算:前2小時時薪(123*1.34*2小時) +後6小時時薪(123*1.67*6小時),四日休息日加班費總計6,248元(每天1,562元),上滿26日薪資總計新台幣35,482元。(亦可約定按日、按時計薪)
(二)前項按月計薪者之平均每小時工資額為月薪除以240小時計。
(三)上班時間為一週6個工作天(每週一休假)。
九、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十、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3名。正取人員未報到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十一、報到日期:錄取後個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