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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技佐職缺職務代理人1名(以約僱4等進用) --閱讀人次 : 733 主旨:甄選本局技佐職缺職務代理人1名。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連江縣政府111年5月3日府人組字第1110019320號函。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 經驗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電腦操作及資訊 處理能力,並有從事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繳交證件:報名表、簡要自述、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於空白處親自簽名),男性需檢附退伍令或國民兵免役證明等相關資料。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止(上班時間,地點:本局)。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者,得先將報名表電子檔mail至lakerscheng@yahoo.com.tw,請務必來電確認),並於111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報名截止前送達本局收發收件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數名,候用期限為6個月,遇有相同職缺優先進用,逾期自動註銷候用資格。
五、工作項目:
(一)本局地政相關及一般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甄試方式:總分100分(筆試50%、學經歷30%、口試2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筆試題目考試範圍:以3年(108、109、110)內之地政行政初考及地方特考五等之範圍為原則。
七、甄試日期:111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00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逾時20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八、甄試地點:本局辦公室(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如有異動另行通知,工作地點亦同)。
九、月支報酬: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四等250薪點,新臺幣4萬2,200元支給。
十、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測量製圖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止。
十一、聯絡人:鄭先生,電話:(0836)22111#6606。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e3956e408592c36a726bac2f58737363.docx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f8e650b89e27611b3029d0376b0a5d6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