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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 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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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22-12-15 10: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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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引國中小附幼 111學年度招生簡章 --閱讀人次 : 696

東引國中小附幼111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登記日期:公告後~111年12月28日17:30前截止。
二、 招收對象:招收年滿2足歲至5足歲之幼兒。
*以幼兒入園當學年度9月1日滿該歲數者。
*5足歲:民國105年9月2日至民國106年9月1日出生者。
*4足歲:民國106年9月2日至民國107年9月1日出生者。
*3足歲:民國107年9月2日至民國108年9月1日出生者。
*2足歲:民國108年9月2日至民國110年1月31日出生者。
設籍本縣(須出示戶口名簿)或居留本縣之外籍、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學區劃分以居留地址為準)之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為保障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就學權益,需要協助幼兒與原住民幼兒,不受設籍與學區限制,如招收登記後尚有缺額則開放跨學區及跨縣市之幼兒入園。
登記人數超過缺額時,依幼兒年齡先後順序予以備取,如遇相同生日者則抽籤決定,雙(多)胞胎得共籤,共籤與否視家長意願決定,由家長自行決定一籤(分別)或多籤(併同)方式辦理抽籤。
五、 報名地點:本校附幼2樓(地址:中柳村94號)
六、 報名手續:
(一)填寫入園登記單。
(二)繳交戶口名簿正+影本(影本留存備查)。
七、優先入園資格: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1.經本府衛生福利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2.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3.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4.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5.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不含孫子女),其名額以總核定招生名額之三分之一為限,超出名
額時,以五足歲之幼兒優先。
八、招生名額:
(一) 2足歲幼兒之班級,每班以16名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
(二) 扣除原園升班名額後,其餘名額開放招生登記。
(三)每班安置情緒行為障礙或自閉症學生1名,得減少該班人數1至3名,至多安置1名;每安置其他各類身心障礙
學生1名,得減少該班人數1至3名,至多安置3名。
九、幼兒於招生年齡日期尚未滿2足歲,而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滿2歲時(民國109年9月2日至民國110年1月31日出生者),得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進入尚有缺額之幼兒園登記就讀,倘於登記截止後,登記人數超過缺額時,依幼兒年齡先後順序,予以招收入園,如遇相同生日者則抽籤決定,雙(多)胞胎得共籤,共籤與否視家長意願決定,由家長自行決定一籤(分別)或多籤(併同)方式辦理抽籤。
十、註冊日期:111.2.13(一) 8:00~12:00
十一、任何疑問,歡迎電話洽詢。TEL:77213分機401,聯絡人:園主任。
十二、詳細內如:如附件之簡章。
*備註:每生只可登記一所幼兒園,不得重覆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054612d08581ef8e6af8e41ab1c586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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