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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竿警察所 萬安46號演習宣導 --閱讀人次 : 797 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訂於112年7月26日(星期三)13時30分至14時實施。
當日空襲警報發放後,將實施行駛中的車輛靠邊停放,車上人員須接受警察或民防人員引導,到就近的防空避難處所躲避,等警報結束後才可回到車上;至於室內人員聽到警報聲響,也請勿驚慌,應緊閉門窗(簾) 、關閉室內燈源、避免人員進出,並採取正確的避難姿勢。
演習期間,如果民眾拒未配合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會先採勸導方式,勸導後仍未配合者,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規定,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因此請民眾務必配合,共同遵守民防法相關規定,以免受罰,請這段時間要外出的鄉親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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