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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警察所】萬安46號演習注意事項 --閱讀人次 : 879



馬祖地區「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
正式演練:112年7月26日下午13時30分至14時00分
預演日:112年7月24日、25日為預演日。
演習當日於下午1時30分發放防空警報,並於14時發放解除警報,其緊急及解除警報音符分述如下:
緊急警報:1長音,2短音,長音15秒,短音各5秒,各音節之間均間隔5秒,連續3次,共計115秒。
解除警報:1長音90秒。
本次演習於警報發布後,實施人車管制,請民眾緊閉門窗、關閉燈光,並依軍警、憲、民防人員指示至指定處所疏散避難!
在演習時如果不遵守規定避難疏散,或是不配合現場交通管制,可依民防法處罰3萬到15萬元。
演習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醒民眾配合演習管制作為及相關事項:於演習當日13時30分將利用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災害訊息廣播平臺」介接系統發送簡訊至演習區域內所有3G、4G行動電話,使民眾即時接收演習簡訊通知,並於14時發送演習結束之訊息。
二、本次演習各公、民營工廠、公司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燈火管制(只入不出為原則),台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三、各機關行號及市民若於萬安演習實施時段內辦理活動或有其他行程,請提早因應與妥處,以利配合管制。
四、室內民眾立刻進入所在處所(如辦公大樓、住家)防空疏散避難設施或地下室就近避難,並關閉瓦斯及電源,避免戰火波及。
五、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學校、銀行、超商等公共出入場所應只進不出,大樓保全或住戶應主動開啟地下室車道之鐵捲門或柵欄,開放民眾進入避難,至14時演習結束。
相關配合事項請遊客、鄉親務必協力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