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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甄選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第一次公告 --閱讀人次 : 1053 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連家教字第1120000787號
主旨: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112年度甄選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1名第一次公告。
依據: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22日臺教社(二)字第1112405687E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聘條件:
(一)須具備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二)具有社會工作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家庭教育諮詢專線4128185個案輔導相關業務。
(二)辦理社政主管機關經評估有家庭教育需求之轉介個案服務事項。
(三)辦理社政、教育與公私部門業務橫向聯繫。
(四)辦理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專案計畫。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繳驗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甄選報名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
四、工作待遇:
(一)約用五級進用,月支報酬4萬6,088元,享有勞保、健保及勞退。
(二)可提供住宿(於南竿島有居所者不得申請)。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8月7日下午5時止。
六、報名方式:
(一)親自或委託方式:於上班時間至本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二)通訊報名方式:請備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逕寄「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地址:20900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374之2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聘「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三)電子郵件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資料傳送至lienchiang50728110@gmail.com,並請來電確認(0836-22135分機29)。
七、甄試內容:筆試45%(公文製作及計畫撰寫)、口試40%、學經歷審查15%。
八、甄試日期: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另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九、甄試結果:
(一)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進用手續。
(二)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未達本中心錄取標準(成績低於70分)者,錄取從缺。
(三)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六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預定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工作考核結果及教育部補助狀況酌予續聘。
十一、備註:
(一)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得依相關規定隨時補正之。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48e8f2cde1639ae6e251ac802c09256b.pdf甄選公告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50e32ff0181e35a12f4a2414f6f4144a.doc甄選報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