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提升海上搜救效能 --閱讀人次 : 638 農業部漁業署:漁民遭遇海上遇險事件,應積極配合搜救單位執行救援作業
海上遇難事故時有發生,搜救行動分秒必爭,為強化漁民海域安全觀念,並建立民間協力救援機制:
1.遇有海上緊急事故時,應即使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118報案專線,並通報漁業電台或無線電呼救。
2.遇險船舶應確保無線電(SSB、VHF)、衛星電話或手機等通訊設備保持暢通,並配合搜救單位指揮調度,避免阻礙搜救行動。
3.如現場狀況允許,應於不危及安全之前提下,積極協助搜救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