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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進用對象--連江就業服務台 --閱讀人次 : 2320 行政院勞委會為建構民間團體與政府部門間促進就業之合作夥伴關係.透過促進地方發展.提昇社會福祉之計畫.創造失業者在地就業機會
連江縣核定101個工作機會.將依作業手冊規定進行人員進用
進用標準如下:
一.本人目前為失業狀態.未於其他事業單位參加勞工保險(職業工會/漁會加保者除外)
二.本人已知計畫執行期間本人與用人單位間為公法救助關係亦不適用就業保險法.然為使職災發生時能獲得保障.同意由計畫用人單位辦理勞健保加保作業
三.確實符合本方案社會型計畫所限進用對象之一:
(一)弱勢族群(負擔家計婦女.年滿四十歲至未滿六十五歲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職業婦女.其他經中央者管機關認定者).
(二)長期失業者(失業者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日後滿五個月.仍未能順利就業者)
四.本人非屬用人單位現任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或相同職務之配偶及三親等內血親.姻親.
五.未曾領取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團體.法人及團體之退休金.
*以上進用條件提供鄉親參考*
聯繫電話0836-23576
連江就業服務台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