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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只有一個──回應爾忠先生要告我 --閱讀人次 : 6130 一個律師朋友,看到了我揭露曹爾忠造成502慘案的文宣之後,即斷言「曹爾忠一定會反擊」,反擊之道便是「到法院按鈴申告,理由是妨礙選舉,意圖使人不當選。」
他並告訴我,除非「馬祖日報刊登了假新聞」,除非「我曹原彰製造了假的曹爾忠在立法院第一次跟第二次的質詢稿」,又除非「那個因502案的自殺者,是我曹原彰捏造的,…」
律師說:「他不反擊你,就要默認他的錯;反之才能解套,但很可能跌入越解越紛擾的牢套中…。」
我昨天返馬,即有人告訴我:「曹爾忠登報要告你…。」其實,我有點不想回應,因為真相只有一個,爾忠兄,不要像台北的政客硬拗好嗎?你說我故意誤植顛倒時間,還說我作風卑劣,我十分不解你事到如今還要睜眼說瞎話。
大家請再看一看我揭露的立法院資料──曹爾忠第二次質詢稿,現摘錄如下:
曹爾忠:……像馬祖地區影響最大的就是戶籍遷徙問題,現在幾乎可說是完全扭曲了我門戶籍法上所規定的約定查察……今年從一月至七月有一八七九人將戶籍遷入馬祖,佔選舉人數的百分之三十……然而,對方不但是將台灣的鄉親及與馬祖沒有關係的人都遷入,甚至運用神明的力量達到遷徙的目的,藉口神喻指示說要投某候選人、神喻要候選人必須跪著答應神明一、二十件的要求這樣的事情。種種這些,勢必會對馬祖未來的選舉造成重大的傷害……本席是很沉痛的在這裡向部長做此質詢,因為在此之前,本席的聲調及態度比現再還嚴厲幾十倍,只希望你能及早給我們的鄉親進行……。
陳定南:……主席、各位委員。這次我們有特別請金門地檢署在金馬兩地針對選舉的法律問題,尤其是幽靈人口的部份加強宣導;再者,目前金門地檢署也針對金門、馬祖地區幽靈人口影響選情的案件正在偵查中。本人也注意到曹委員以六百多票這樣小的差距落選,如果幽靈人口果真有一千八百七十九人之多,而在偵查中也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這是對方遷入的話,那麼依照選罷法之規定也有可能造成當選無效的結果。
曹爾忠:……我想馬祖未來是否有前途、希望,全繫乎部長、總長及各級檢察首長的良心。或許這些問題輪不到我這個落選的人來要求或追究責任,可是,只要你們有良心的話,應該會依法進行適當的處理……
你又指出,馬祖日報刊載林土川義檢察官的說法不是事實,更讓人覺得你一錯再錯.容我再說一句話,真相只有一個,說謊者和製造禍端的人,勢必嘗到苦果,以及良心終身的譴責。
這次事件,好漢做事好漢當,跟另一立委候選人林惠官又有什麼關係,真是匪夷所思,烏賊戰術…。
事實勝於雄辯,502慘案中有人奔波法院七八次以上,也有年青人因502案而背上前科,找工作時被「當」掉,有公務人員因怕遞奪公權領不到退休金而提早退休,損失慘重,其內心所受的煎熬你知道嗎?還有人壓力過大因而中風,更有家庭失和,妻子跳橋自殺(此婦人還是你長期支持者),你能一輩子心安嗎?
爾忠兄,你如果再拗此案,502個家庭都將跳出來,屆時你將情何以堪,…。
曹原彰于2008.1.2






看不懂,這不是很正常的質詢紀錄嗎?為什麼到選舉時特別翻出來登,既然要登,可不可以將全部質詢紀錄全文照實貼上來,否則有一些文句讀起來不是很連貫,恐怕引起不必要的誤解。
依您的資料顯示,曹爾忠當時似乎是選輸了,所以在尚未卸任的會期中提出質詢,但是,質詢紀錄中他好像並没有要求法務部務要嚴懲選民?法務部陳前部長的回應似乎也導向若真有所詢情況,則可能會當選無效(對當選人有影響)而已?
另外,既然後來發生了訴訟,當時的立委或縣府是否有積極協助?因為,我猜想可能當初回去投票的鄉親絶大多數都不具備太多的法律素養,有可能他/她們都是這輩子第一次接獲法院通知,當時一定很惶恐害怕,絶不是外人可以想像的,如果當初的當選人(立委)真有請這些被告回馬投票,應責無旁貸出來協助才是;如果當初的當選人(立委)没有請這些被告回馬投票,基於服務鄉親的精神,似乎也應該協助解決。
其實,如果設身處地站在當地的居民(真正住在馬祖的居民)角度來看,難道他們願意本來該由自己決定的民意代表,結果是由外人(抱歉,這用詞可能對旅台馬祖鄉親不太敬重)來決定,我想選舉可能有輸有嬴,但如果是所有馬祖當地人自己最後的決定結果,相信,嬴者固然高興,輸者也會服氣,但最重要的是,馬祖當地居民也會感覺受尊重,否則,以將來立委所掌握的權力,難不保有心人士遷個數千人來作戰,而這些人有可能連旅台馬祖鄉親的邊都沾不上,到時,可是對所有馬祖人而言,都是大輸。

馬可波羅





唉!哀!哎!每次都降!打從你第一次選舉是空降!選輸了就不見蛋了!就算是選上了也很少看到你老兄,上次選輸了人又跑到大陸去了!!反正只要有曹爾忠你就要反就對了,幹麻降!!
要是你老兄長期呆在馬祖,說這個話就算了,只有選舉才看的到你,你有資格嗎?別以為馬祖人都欠你好嗎??不是沒給你機會,只是你不好好把握機會,表現給馬祖人看呀!!






各位鄉親
請看附件檔案,有關曹爾忠委員質詢幽靈人口之立法院相關紀錄
會議名稱:立法院司法、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第四屆第六會期第一次聯席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九十年十二月十日上午九時二十五分、下午二時三十一分、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時十分
地點:立法院第二會議室
說明:
(1)本附件檔案摘錄於立法院公報第九十一卷第三期委員會紀錄
(2)本會議紀錄自該公報p245-p303,由於頁數多,附檔僅列出p245之會議名稱、時間及p302-p303曹爾忠委員於該會議中,特別發言質詢法務部部長內容。(此為立法院公報內容,任何人均可至立院查詢)
曹委員的質詢,造成法務部的壓力,讓法務部不得不大動作進行....
曹原彰于2008.1.3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95a2fbf4f822daf07b2380fb3adca6ad.pdf立法院公報第九十一卷第三期委員會紀錄






各位鄉親
請看附件檔案,有關曹爾忠委員質詢幽靈人口之立法院相關紀錄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四屆第六會期司法委員會第四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九十年十月十七日上午九時五分、下午二時五十三分
地點:立法院第二會議室
說明:
(1)本附件檔案摘錄於立法院公報第九十卷第五十四期委員會紀錄
(2)本會議紀錄自該公報p53-p96,由於頁數多,附檔僅列出p53之會議名稱、時間及p85-p86曹爾忠委員於該會議中,發言質詢法務部部長內容。(此為立法院公報內容,任何人均可至立院查詢)
曹原彰于2008.1.3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8bc942be1d14907b0dcfa0f27e86416c.pdf立法院公報第九十卷第五十四期委員會紀錄






每個關心這個議題的馬祖人實在應該去將全文看完,同時注意兩次質詢的時間,以下是本人看完這二篇質詢紀錄的解讀,如要忠於原味,最好自己也去看一看。
曹爾忠委員一次是在選舉前質詢,依公報所載資料,他在質詢中要求法務部要落實戶籍查察,並指出馬祖當地情況不同台灣本島,很可能遷個千來人就可以改變選舉結果,同時,該次質詢中也要求法務部應考量馬祖鄉親法律常識較缺乏,法務部應注著選前宣導,而非等選舉完了之後再來依法究辦。所以,曹爾忠委員絶非在選完、選輸的情況下,才報復質詢。
進而言之,曹爾忠委員在該次質詢之後,顯已明知居住馬祖事實之選民如果回馬祖投票是違法的,如果今天有人可以站出來,指證曹爾忠委員當年在該次質詢後還請託他/她(平時不居住馬祖)回馬祖投票,那他就是不厚道。反之,如果没有這種情況,最少可以看到一個人的骨氣與厚道,因為,據他當時掌握的資訊(質詢的數據),應該可以估算出自己很可能會輸,在這種情況下,他寧願選輸也不願請託支持他的旅台馬祖鄉親回馬投票,因為不願意讓這些支持他的鄉親背負官司風險。
曹爾忠委員第二次質詢是在選輸後,我很訝異,為什麼摘錄的文章似乎是刻意省略一些文句,恰巧地,這些被省略掉的部分都是對曹爾忠委員比較有利的部分,是斷章取義嗎?還是刻意模糊?例如,他質詢時曾講到〝即使萬方有罪,也罪在侯選人自己〞、〝其實,選舉已過,要求你現在去查辦我的鄉親也於事無補了。〞、〝如果未來馬祖都是這樣的選舉模式,依本席看在地的馬祖人、年輕人都不用選了,因為他們没有金錢,也没有人累積到動員一、二千人的能力。〞、〝對於選後政府怎麼處置這個問題,對我個人而言並没有多大的意義,也不會對自己的鄉親多所計較〞、〝本席深切的期盼你們能給在地的馬祖人和年輕人一點點的空間和一點點的希望〞。
請特別注意,曹爾忠委員上面這段選後的質詢紀錄中,第一、他並没有強烈要求法務部要立即法辦。他只是以在地馬祖人及年輕人的角度,呼籲(期盼)法務部能依法辦理,以端正地方選風;至於法務部辦不辦,就不是他能管的(因為快卸任了)。第二、質詣中並没有要求追究回去投票的選民。因為他提到〝即使萬方有罪,也罪在侯選人自己〞、〝也不會對自己的鄉親多所計較〞。第三、他當時如果不是站在在地馬祖人的立場應該不會呼籲法務部應端正馬祖選風。因為他當時選輸了,如果繼任者在上任後的4年內能充份掌握地方人脈,曹爾忠委員等於斷了後來的再次參選之路,因為他的主張可能斷了一條他未來競選可以增加自己票源的路(請旅台馬祖鄉親回來投票)。
實在搞不懂,同樣一份質詢紀錄,為何我的看法和前立委曹原彰先生的看法南轅北轍,所以,建議所有關心這個議題的人,務必自己去看原紀錄。

馬可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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