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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公布春節管制航線機票使用限制--馬報 --閱讀人次 : 2062 2008-01-06
【本報訊】春節將近,又是返鄉的熱潮,立榮航空公司特別提醒旅客鄉親有關「九十七年春節假期管制航線機票」的使用限制,凡預訂管制期間之機位者,須於該公司規定之開票期限內辦理開立機票及入票號事宜,其機票上須加註「限當日當班次有效」、「逾期作廢」、「退票最遲請於出發三天前辦理」之字樣;如旅客已持有有效機票者,請儘速持該機票向各櫃檯辦理入票號,以維自身權益,敬請旅客密切配合。
依交通部民航局規範之「九十七年春節管制航線及管制期間」,台灣本島往離島航線(含金門、馬公、馬祖)為九十七年二月一日至九十七年二月八日,而離島航線往台灣本島則為九十七年二月八日至九十七年二月十四日。
由於屬特殊管制期間,往返台馬兩地旅客所使用之機票均有使用限制,凡預訂春節管制期間之機位者,須於該公司規定之開票期限內辦理開立機票及入票號事宜,其機票上須加註「限當日當班次有效」、「逾期作廢」、「退票最遲請於出發三天前辦理」之字樣。
旅客若持有加註上述限制之機票欲辦理退票,最遲須於出發日三天前(不含出發當日)至機場或票務櫃檯依原機票之規定辦理退票及收取退票手續費,逾期恕不受理,例如旅客原訂二月八日之班機,於出發前欲退票或更改行程者,須於二月四日(含)之前辦理。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該機票可受理全額退費,敬請旅客鄉親密切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