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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社區營造補助計畫徵選辦法出爐囉 --閱讀人次 : 2405 主旨:97年度連江縣「社區營造補助計畫」徵選辦法及補助內容事宜。
依據:依「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訂定本徵選辦法。
公告事項:
一、送件時間:即日起至 97 年 4 月 30 日止。
二、表件領取:自即日起至截止日(97 年 4 月 30日);各社區申請徵選 表件請逕洽本縣各鄉公所或本府文化局領取(聯絡電話0836-23146轉陳小姐)。
三、送件方式:可親自送達或採郵寄方式辦理,收件處為連江縣政府;地址:馬祖南竿鄉介壽村76號。
九十七年度連江縣社區營造補助計畫徵選辦法
依「福建省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精神,鼓勵社區自主發展,透過徵選機制,配合輔導措施,補助社區推動參與式社區營造工作,以深化社區文化內涵,振興地方活力,特訂定本徵選辦法。
一、 申請資格
本縣轄內登記有案之社區發展協會(可結合藝文組織、自治團體等具公共、公益性質之法人組織)。
二、 徵選類別
為使社區營造朝向縱向深化、橫向連結以及協力互助的目標,97年度將分為進階整合型與組織成長型兩大類別。
1. 進階整合型:鼓勵已有相當社造經驗與基礎的社區,延續既有成果發展提案,可獨立提出或整合其他專業組織共同提案,以進行累積與深化。
2. 組織成長型:針對尚處於發展階段或需要重新活絡社區能量的社區,鼓勵其透過計畫提案與執行過程,促成社區參與、凝聚社區共識與願景。
三、 計畫範疇
本計畫不補助各項設備、器材購置,及硬體設施設置、施作,申請單位可就以下範疇進行提案:
1. 文化主體經驗的保存、傳承與再發展。
2. 生活區域風貌改善維護。
3. 社區空間資源發掘與經營管理。
4. 自然資源保育與環境教育。
5. 歷史建築保存活化及再利用。
6. 社區特色經營與文化產業研發。
7. 組織活化與公民養成。
8. 生活美學培養與提升。
9. 其他有助社區自主營造與地方文化深耕之推動計畫。
四、 補助額度
配合本徵選辦法之執行,本府將籌組審查小組,申請提案經審查小組公開審查後,決定獲選社區並給予適當之補助經費。進階整合型社區補助上限為三十萬元,組織成長型補助上限為十五萬元。
五、 申請方式
符合本辦法申請者,應依上述規定,檢具提案計畫書與經費申請表各乙份,於公告開始一個月內向本府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 計畫名稱
(2) 計畫緣起(申請進階整合型類別,須說明該項提案與過去社造工作之延續性或發展性)
(3) 計畫目標
(4) 申請單位
(5) 計畫實施地點與範圍
(6) 計畫內容與項目
(7) 計畫實施方法與步驟
(8) 計畫實施期程
(9) 經費概算表(含經費項目、單價、數量、總額及說明)
(10) 人力任務分配
(11) 歷年社造工作推動狀況
(12) 其它
六、 審查方式
1. 審查作業由審查小組進行評選,提案單位須配合進行簡報說明。
2. 審查標準除提案內容是否符合本補助計畫之精神宗旨外,提案單位歷年之執行成果,社區實際動員執行力、工作分工計畫、操作過程是否涵蓋廣度之社區民眾參與等亦將列入主要考量。
3. 補助額度將依所提構想項目多寡、實際需求度、社區現有執行能力為主要依據。
4. 審查項目與評分比重,參見【審查評分表】。
5. 審查會採公開評選方式,各社區簡報時開放列席旁聽及提供意見討論。
七、輔導措施
為使資源真正成為促成社區自主營造、活化地方生活的助力,本年度將加強社區提案前之輔導,由社區營造中心透過相關課程的協助,輔導社區進行提案發想與撰寫、以及執行方式與流程擬定,以確保整個過程能夠真正符合計畫之目標與精神。
為落實上述輔導措施,預定於97年4月6日辦理提案發想工作坊,協助社區發展提案與計劃撰寫,4月25-26日辦理提案檢視工作坊,協助社區計畫確認與修訂,申請單位請務必踴躍參與。
另為各社區執行情形提供輔導,擬於97年8月下旬辦理期中分享會,會中將由各社區、專家學者及本局相互提供意見。
八、履約責任
受本辦法補助者,應依據採購法辦理,本計畫應於11月底前內檢送成果報告書及光碟各2份報結。前述有關記帳憑證應妥為保存,以備查核之用,如有遺失應負賠償及相關責任。
本要點核撥付之補助款項應專款專用,不得任意變更用途。但計畫如有變更必要或因故無法執行並事先徵得本府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