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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徵專業人員乙名 --閱讀人次 : 2114 2008-04-25 馬祖日報
主旨:甄選本府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專業人員乙名。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專以上畢業,具相關證照或相關系所者,得優先進用。
二、繳交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三、待遇:依教育部核定「97年度連江縣家庭教育中心人事經費」支薪,二八○(薪點)月薪報酬32,928元(無地域加給)。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至97年12月31日止。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1日止辦公時間,於本府教育局社教課,親自或委託方式報名。
六、甄試時間:5月9日上午九點整。
七、甄試方式:口試及電腦處理各佔百分之五十。
八、錄取人員: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九、地點:連江縣政府教育局,馬祖南竿介壽村76號。
十、聯絡人及電話:林芝青 0836-25171、0836-22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