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未經審慎評估和準備,大陸旅行團搭台馬輪後遺症出現了 --閱讀人次 : 1569 再補充建議:
1.要求大陸觀光團應有最低團費標準確認其經濟能力,負責接待旅行社應向觀光局繳交一定金額保證金作為可能的違規罰款善後(如違規抽菸或隨地大小便)。
2.大陸的人口眾多素質不一,政府相關單位應在制度的把關上謀其利避其害。
強爺爺 wrote:
1.建議非本國籍旅客(外籍新娘合法外勞視為本國籍)的外籍觀光客台馬輪船票價位應為本國籍旅客的一倍(也就是說大陸觀光如搭乘經濟艙床位建議收取2100元船票費)藉此達到以價制量,確保來馬大陸觀光客的經濟素質。
2.若以上述收費標準而大陸觀光客累計到一定人數而台馬輪又無法消化時,建議專案協調其它交通模式(由縣府觀光局主導)。
3.政府的每一個政策應該讓老百姓了解利之所在,而不是閉門造車不知民間疾苦甚至造成對立。政策的落實要懂得互利互惠,而不是一廂情願荼毒弱勢的基層。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沒有正確方向的改革不過是昏庸無道的另一個表向?!我們不求馬上就會好但也不要讓我們馬上下地獄。

彷彿相識一萬年,有緣渡海來相會,不知真情歸何處,祈求緣深情義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