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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應業務需要,甄選審核員1名 --閱讀人次 : 1921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公告
主旨:連江縣政府民政局應業務需要,甄選審核員1名。
依據:依勞工保險局核定「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認定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學以上學歷,身心障礙者優先進用。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8月7日止(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方式辦理(報名時免費提供應考資料)。
三、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局(馬祖南竿介壽村76號)。
四、繳驗文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男性須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正本)。
五、甄試時間:98年8月10日上午9時於縣府民政局。
六、甄試方式:口試40%(內容包含國民年金法、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Q&A)、電腦操作60%(公文)。
七、工作內容:辦理國民年金諮詢宣導、保費補助審核等相關業務。
八、工作地點:東引鄉公所。
九、錄取方式:以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十、上班日期:98年8月13日通知,98年8月17日報到。
十一、待遇:依勞保局核定月薪審核員30,000元。
十二、僱用期限:自98年8月17日報到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十三、聯絡方式:0836-25022分機29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