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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逾期檢驗車主 請注意 --閱讀人次 : 4313 請特別注意,車輛逾期檢驗而遭監理機關逕行註銷牌照之車主,車輛若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依規補稅及處罰
監理所呼籲開車族特別注意:監理機關於車輛檢驗期前雖均會通知車主須如期檢驗,但若您不留意即可能已逾檢驗期而忘記檢驗;或遭受逕行註銷牌照而不自知,若車輛已逾檢被逕行註銷牌照,稅捐機關即依據監理機關車籍對已逾檢被逕行註銷牌照之車輛不再發單課徵使用牌照稅,造成部份車主誤以為未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即可延後繳稅之僥倖心理,殊不知該車若仍繼續行駛公路,即有可能被查獲,若被查獲除歷年欠稅須全部補繳外,並按年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監理所呼籲車主請注意,如有上列情形請儘速與監理機關連繫補繳或補辦手續,以免被查獲補稅又受重罰。
相關監理訊息請參考連江縣公路監理所網站(網址:http://www.matsu-mv.gov.tw)如有任何問題可電連江縣民當家熱線:22089詢問。




領有牌照的車輛要定期檢驗,依照規定自用小客車5年以上未滿10年每年要檢驗1次,10年以上的車子每年要檢驗2次,所以各位車主不要忘了行車執照上規定的檢驗日期,按時到監理單位或指定的代驗車廠檢驗,如果逾期仍未檢驗,超過1個月會被吊扣牌照,超過6個月以上會被註銷牌照。
被註銷牌照後的車輛,不得再使用道路,如違規使用道路被查獲,除須補繳從牌照註銷日起到被查獲日止的使用牌照稅及2倍的罰鍰外,車輛尚須經過檢驗合格後,才得領用新牌,各位車主為了自己的權益,別忘了驗車時間。
例如
何先生的車子,驗車日期為93年2月10日,因一時疏忽沒按時去檢驗,以致於93年9月8日被註銷牌照,在93年11月20日使用道路,被交通警察攔下當場扣留2面牌照,才知道因逾期沒驗車牌照已被註銷,除了被追補93年9月8日牌照被註銷日起到11月20日被拆牌照日止的使用牌照稅2,276元外,還被罰了2倍的罰鍰4,500元,真是冤枉!




車輛之車牌移掛於已辦理報停之車輛使用,行駛道路經查獲者,應依規定處罰。
連江縣公路監理所呼籲:納稅義務人將所有車輛之車牌移掛於已辦理報停之車輛使用或他車懸掛,行駛公共道路為警方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及31條規定處罰。舉例一位王姓民眾擁有2部車輛,為規避繳納使用牌照稅,於2月間將B車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卻將A車輛之車牌移掛於B車,於6月中旬行駛公共道路被警方查獲,經分別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及31條規定處罰。
王先生將A車輛之車牌移掛於B車,稅捐處係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就A、B車「移用號牌行為」分別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另再依第28條規定,就使用報停之B車行駛公共道路之行為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連江縣公路監理所呼籲,各位車主,辦理報停之車輛不得再行駛公共道路,更不應將車輛之車牌移掛於他車使用,避免遭受處罰。
相關監理訊息請參考連江縣公路監理所網站(網址:http://www.matsu-mv.gov.tw)如有任何問題可電連江縣民當家熱線:22089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