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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保費申請補助追溯至9月底結止 --閱讀人次 : 1774 國保保費申請補助「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追溯至9月底結止
連江縣政府國民年金「所得未達一定標準」申請作業,請民眾把握機會在9月30日前檢具相關證件,逕向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提出申請補助,首次申請經審查通過者,其保費可追溯自97年10月1日,請民眾踴躍申請,不要讓自已的權益受損。
被保險人符合補助標準者,每人一年可省保險費2,028元或4,044元。以一般納保人而言,原每月需交保費674元,若經申請通過認定為每月生活費低於11,100元以下,只要交337元;介於11,100~14,800元者,只要交505元。
被保險人申請時應檢備文件包括申請表暨申請者身分證影本、申請者之全家人口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包含申請人全戶、暨未與申請人同戶之配偶及一等親(父母、子女)之直系血親,及全家人口工作收入之證明。其他證明文件如:影本包括有學生證、軍人身分證、居留證、身障手冊、失蹤協尋報案單、服刑,羈押,拘禁證明、法院申請受禁治產裁定書及公費生證明;正本包括有診斷證明書(一個月內),若為代申請須委託人之身分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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