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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乙名 --閱讀人次 : 985 2011-09-29 馬祖日報
連江縣政府公告
主旨:甄選本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乙名。
依據:依「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及「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應徵資格: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特考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繳交證件:報名表、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心理師證照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薪資待遇:具學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六等三階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具碩士學位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相當六等四階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不含離島加給)。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期滿依工作考核結果酌予續聘。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10月5日止(辦公時間內),於本府教育局學管課,親自、委託或通訊報名。
甄選時間及地點:100年10月6日上午10時假縣府1樓貴賓室辦理甄選作業。
甄選方式:資料審查佔40%及面試佔60%(以校園輔導工作行政專業知能與實務及諮商專業素養為內容)。
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連絡人及電話:學管課陳學中先生,電話:(0836)25582#27。
甄選簡章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局公告區(www.matsu.edu.tw),詳細事項請自行參閱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