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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竿跨海大橋興建案』業經總統府及行政院秘書長列管 --閱讀人次 : 4385 本會議長暨全體議員建請總統將『南北竿跨海大橋興建案』納入 總統『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政策規劃,業經總統府祕書長函復行政院,行政院秘書長于100.11.11函請交通部卓處,並將辦理情形副知總統府秘書長及行政院。








單從此二張公文來看,
第一張是總統府祕書長請行政院卓處。
(卓處白話可理解為:依實際狀況自行處理。)
第二張是行政院請交通部卓處,
至於會不會興建,從這二張公文中應該是看不出來的。






反正選舉到了
放個 模擬兩可 的消息
先騙個選票在說.......................
還好 公文 等級沒有 密 極密 等字樣
要不讓 就是洩密了

上位這麼久.該換人了! 老了 該休養了 回家 帶孫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