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小予兒網友,您好:
謝謝您的指教。
本案說明如下:
端節糯米救助係本局接受"農糧署"委託代為登記與發送,
相關規定皆依該署規定辦理,前文已將該署公告事項悉數週知。
前經該署人員電話進一步解釋,
本案"弱勢族群"係指"法定"
-亦即法律明定有案者,
例如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符合兒少法列管之特殊家庭等。
目前特殊境遇家庭(單親)若不符合前開法令(如非低收入單親家庭),
並不符合本案所稱弱勢族群。
惟本局已將台端意見轉知農糧署,該署若有進一步消息將儘快公告通知。
謝謝您的體諒。
敬祝
平安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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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01.6.6 15:50接獲農糧署來電,為使有限資源有效分配,
未列冊輔導之單親家庭不適合列入本案救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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