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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徵人公告-就業服務員 --閱讀人次 : 1641 主旨:本府甄選執行102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計畫就業服務員1名。
依據: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業服務中心102年4月12日北就特字第102001001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大專以上或高中(職)畢業。
(二)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
4.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三)如符合前2項資格且具備低收入戶身分者優先錄取。
(四)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諮詢、評估及開案、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 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三、繳交證件:學經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資待遇:月薪2萬7,524元(另享勞健保費、勞工退休金及年終獎金)。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02年5月2日止辦公時間,於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社會課。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102年5月9日上午9時假連江縣政府民政局社會課(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156號)。
七、甄試方式:測驗題50%(題庫置於縣政府人事室一課網站內)、公文及電腦處理30%、口試20%。
八、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九、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至102年12月31日止。
十、聯絡人及電話:連江縣政府民政局張先生0836-25717分機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