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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政府民政局求才公告 --閱讀人次 : 1508

連江縣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28日
發文字號:連民治字第1020025647號
主旨:本府民政局為應業務需要,甄選職代約僱1名。
依據: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辦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
(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地區人民需設籍滿十年始得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二、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縣宗教禮俗行政業務。
(二)辦理本縣殯葬行政業務。
(三)辦理馬祖旅台鄉親社團等業務。
三、繳驗文件: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及履歷表(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資待遇:以本府約僱人員三等進用(薪資36,432元)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2年7月8日止(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方式辦理。
六、報名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局(介壽村76號1樓)洽劉志淵先生。
七、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02年7月10日上午9時分於民政局。
(二)口試:102年7月10日下午2時於縣府1樓接待室。
八、甄試方式:測驗題50%(題庫置於縣政府人事室一課網站內)、公文書寫及電腦處理30%、口(面)試20%。
九、工作地點:連江縣政府民政局(食宿自理)。
十、錄取方式:以考試成績擇優錄取1名,備取1名,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6個月內,遇相同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十一、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02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一般民政人員錄取報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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