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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著作權法為配合數位科技發展及國際公約的要求,對於著作財產權人除既有之「重製權」等權利外,已明文增加賦予「 公開傳輸權」。因此,各種有著作權的音樂,均需徵得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始可利用。縣府製作「感謝楊綏生縣長影片」所採用的背景音樂,除非已正式開放或已獲授權使用,否則,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依著作權法第92條須負擔民事及刑事責任。例如,影片開始畫面中這首楊培安_「風中的羽翼」,著作財產權人為 擎天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該歌曲係2009年縣長選戰,楊綏生後援會付費使用的競選歌曲之一。知識經濟時代,公部門尤須要致力保護並尊重智慧財產權以免誤導民眾觸法。請參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
著作權法第92條: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2 日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
、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花間草堂論世事.水岸雲樓讀文章∼鐵肩擔道義.辣手著文章





感謝 特派員 替這一漂 不知法 未知守法的公務員,上了免費 寶貴一堂課,
2009年 挺楊後援會 支付費用,楊綏生不知道,後援會的功勞,不知不見。
楊下台後 無事閒閒,敬邀鄉親 去他家喝茶,茶後知覺,2009年 後援會 跑腿的功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