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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您口袋失血 --閱讀人次 : 1376 如果忘了驗車,罰款可是很重的!以小車檢驗來說,費用450元,但要是逾期忘了繳,罰款900元起跳,這一算下來,罰款比規費還要多2倍;而公路總局統計,光102年就有28萬5千多輛車因為驗車逾期受罰,雖然只佔總車輛數的百分之四,但卻為國庫貢獻了2億5千多萬罰款。
問: 車輛逾期檢驗遭舉發,應如何辦理?
答: 1. 牌照未註銷前:
a.未代保管號牌:
請先結清違規罰鍰後再至管轄公路監理機關辦妥車輛檢驗,並持驗車合格紀錄表至本站或臺北市區監理所或士林監理站櫃檯結案,或至全國監理機關或民間代檢廠結清違規積案後辦理車輛檢驗。
b.已代保管號牌:
請先結清違規罰鍰並繳回不足之號牌(汽車須再繳回另一面)、行照,並開立吊扣(或註銷)執行單,再持該執行單 至管轄公路監理機關辦妥車輛檢驗,以領回吊扣之號牌(倘牌照已處分逾檢註銷者,則須重新申領牌照)。
2. 牌照已逾檢註銷:
a.未代保管號牌:
(回收後移送管轄公路監理機關)持號牌、行照及舉發單至本站繳清罰鍰後領取註銷執行單,再持註銷執行單至公路監理機關領取臨時牌,將臨時牌黏貼於車輛前後端之適當位置,再到公路監理機關驗車領取新號牌。
b.已代保管號牌:
(由本所移送管轄公路監理機關)持行照、不足之號牌 (汽車須再繳回另一面)及舉發單至本所繳清罰鍰後領取註銷執行單,再持註銷執行單至公路監理機關領取臨時牌,將臨時牌黏貼於車輛前後端之適當位置,再到公路監理機關驗車領取新號牌。
c.註銷重領:
持號牌、行照及違規通知單至本站或臺北市區監理所或士林監理站櫃檯結案,或至全國監理機關繳納罰鍰並繳回牌照。結清所有違規積案後,辦理驗車重新領牌。
d.報廢:
持號牌、行照及違規通知單至本站或臺北市區監理所或士林監理站櫃檯結案,或至全國監理機關繳納罰鍰,結清違規積案後,辦理報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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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7月份開徵及以前年度尚未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的汽、機車車主,已雙掛號寄發補繳通知書,逾期未繳恐面臨最高3000元罰鍰。
配合行照免換發新制,102年起機車與汽車同時在每年7月開徵汽燃費,考量補繳汽燃費數量龐大,公路總局規畫2階段寄送補繳通知書,第一次已於103年4月執行,5月啟動第二次補繳作業,呼籲尚未繳納的民眾盡速依規定繳費。
民眾尚未繳納或不知是否繳納者,可利用四大超商查詢補單及有設置公庫的各區監理所、站臨櫃等管道繳納,繳納期間逾103年12月31日。依公路法規定,逾期不繳將處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若持續不予理會者,未來將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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