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小毛雨 靄  溫度:19℃ AQI:48  風向:北 風力:1級 南竿雲高:400呎 能見度:2000公尺 北竿雲高:400呎 能見度:2200公尺
馬祖資訊網論壇 » 站務區 » 刪文留置區

刪文留置區友善列印



張貼者
敬恆國中小 
中階會員 


來自 : 西莒
註冊 : 2011-03-15
發表文章 : 167
掌聲鼓勵 : 163

發表時間 : 2015-04-10 10:22:40
FORM: Logged


敬恆國中小的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給敬恆國中小  回覆 引言 IP位址: Logged

敬恆國中小附設幼兒園104學年度招生公告 --閱讀人次 : 511

一、 依據:104年3月26日連教學字第1040011572A號函
二、 公告時間:104年4月8日至4月14日
三、 登記時間:104年4月15-21日上午9:00至11:00。(登記日期截止後不再受理)
四、 註冊地點:敬恆附幼教室
五、 入園年齡:
混齡班:2足歲~5足歲(98年9月2日起至102年9月1日出生止),核定1班最多招收15名幼兒。
六、入園資格:
以設籍本縣或居留本縣之外籍或華裔(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幼兒為限,如係寄居身分,必須有合法之監護人。學區以鄉為單位劃分,不得跨區入園。
七、 攜帶證件:
1、 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外籍或華僑幼兒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2、 繳交預防接種卡影本。
八、優先入園資格:凡符合下列情形者滿2足歲之幼兒,請依優先順序
入學。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
2.中低收入戶子女。
3.身心障礙幼童。
4.原住民族幼童。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
7.經本府民政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8.父或母一方為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
9.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華裔之幼兒。
10.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11.雙胞胎或多胞胎幼兒。
十、其他:
1、 每名幼生只可於本縣內登記一所公立幼兒園,不得重覆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2、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話洽詢。TEL:(0836) 88179*302



  已有 0 位網友鼓勵
    第1頁 (共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