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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供「醉在浪漫夜」攝影補助 --閱讀人次 : 537 1、補助資格:
(1)全台灣各縣市攝影協會:10人為一報名單位,其中至少5人為攝影協會成員(會員資料影本或其他協會成員資格認定資料為準)。
(2)攝影工作者或攝影比賽得獎者:本身非攝影學會會員,但從事攝影相關工作或有相關攝影比賽得獎作品者(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即可),10人為一報名單位,其中至少5人需符合上述資格。
2、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04年7月10日(或額滿為止)。
3、補助金額:南竿�北竿:4000元(25組)、莒光�東引:6000元(20組)額滿即不再受理,一團補助一鄉為限,不得重複補助。
4、補助規定:受補助團體,每團需提供至少3件以上作品參加104年度「藍眼淚」攝影比賽,詳見官方網站攝影徵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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