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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連江縣政府教育局-心理師乙名。 --閱讀人次 : 932 主旨:甄選本府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乙名。
依據:依「教育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輔導人員辦法」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 應徵資格: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特考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二、 應備資料:報名表、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心理師證書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三、 薪資待遇:具專科學位以上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六等五階支薪基準起用之;具碩士學位以上之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以六等六階支薪基準起用之,並以晉級至七等七階為限。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4年5月25日(星期一)12時止(平日上班時間內)於本府教育局學管課,親自、委託或傳真報名(傳真報名者請來電確認)。
五、 甄選方式:書面資歷審查佔成績35%、公文書寫佔15%、口試佔50%(含校園輔導工作所需專業知能與相關法令、處遇等專業素養內容)。
六、 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 公文書寫:104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本府2樓會議室進行公文書寫筆試。
(二) 口試:104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3時於本府1樓貴賓室進行口試。
(三)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七、 連絡人及電話:本府教育局學管課王志湧先生,電話:(0836)25171.23694.22067#22。
八、 甄選簡章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教育局公告區(www.matsu.edu.tw),詳細事項請自行參閱甄選簡章。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e6e6c43c3e58c2c6fc7f5cbc76f10903.doc

連江縣政府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