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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耘機補助受理登記 --閱讀人次 : 768 「104年連江縣政府推廣安全農業補助作業計畫(農機具)」
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政府照顧實際務農農民,減輕勞力負擔,降低生產成本,提升農產品競爭力,保障農友生產收益,特訂定本計畫。
一、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之農民,經認定有耕作事實者。
二、補助項目及標準:
1、補助項目:耕耘機(每戶限補助1台)。
2、補助標準: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採購農機實際購進價格50%。前開農機由連江縣政府建設局於受理期間受理申購,受理截止後召開審查會,經本府統一購入後通知申請人領取。
三、經費用途及使用範圍:
本補助經費僅作為執行離島建設基金補助104年「馬祖地區安全農業生產計畫」相關補助之用,並以推廣馬祖地區安全農業生產相關業務為限。
四、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由補助對象逕向連江縣政府建設局登記申購,受理截止後本府檢具清冊召開審查會備查,通過後統一購入經本府派員驗畢後發放。受理期限至104年10月16日或本項補助經費額度執行完。
如有問題請洽建設局農林課曹小姐,電話:0836-22347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6c9f8c1172248a788e770e68d0b9e23b.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