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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馬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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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5-12-03 1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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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車輛排氣分析儀檢測規範上路 --閱讀人次 : 628

新版車輛排氣分析儀檢測規範於105年1月1日上路 以提升檢測品質  

  為確保公務檢測用車輛排氣分析儀檢測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國際法定計量組織(OIML)現行建議規範R 99-2008,並衡酌國內檢測實務現況,於103年11月3日公告修正「車輛排氣分析儀檢定檢查技術規範CNMV 99(第2版)」,提高車輛排氣分析儀之量測準確性,以提升檢測車輛排氣之公信力;惟考量檢測能量的建置時程及給予業者適當緩衝期,新版車輛排氣分析儀檢測規範將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包括(一)為提升車輛排氣分析儀之量測準確性,考量器具發展日新月異並參考國際規範,刪除現行條文中準確性要求較低之級數II級,並新增準確性要求較高之00級,依準確性高低情形區分為00、0、I 級等3種級數,並配合修正加嚴檢定及檢查公差,詳如差異對照表。(二)為提升檢定機構之檢定品質,修正並提高檢定設備中標準氣體濃度之不確定度要求。(三)新版檢測規範實施日期以前之舊品將給予緩衝期,仍得適用原檢測規範要求。

  標準檢驗局並呼籲,車輛排氣分析儀主要係用於監理單位及汽車代檢廠檢驗汽油車輛排放CO(一氧化碳)、CO2(二氧化碳)及碳氫化合物(HC)之排氣濃度,為利車輛排氣分析儀使用者及民眾辨識,經檢定合格之車輛排氣分析儀,於主機正面均黏貼具有「 同 」字及有效期限1年之檢定合格單,並另發給檢定合格證書,以資識別。

第1版及第2版級數差異對照表(如附件)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6f793652dae432b6eac8479cb9558fb9.doc1041202新版車排儀檢定規範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莊副局長素琴
辦公室電話:02-23412855 行動電話:0934-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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