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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連江縣福澳漁港大陸船員暫置區域 --閱讀人次 : 712 主旨: 公告「修正連江縣福澳漁港大陸船員暫置區域之漁船停泊艘數15艘及僱用人數上限95人及管理計畫書」
依據: 「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8條及漁港法第19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連江縣福澳漁港大陸船員暫置區域之漁船停泊艘數為15艘及僱用人數上限為95人。
二、除了原有緊急上岸避難場所馬祖區漁會(可容納50人)外,另增加一處緊急上岸避難場所:福澳多功能倉庫(福澳港區內,面積約120平方公尺,可容納95人)。
三、附修正連江縣福澳港暫置區域暫置大陸船員管理計畫書及劃設地理位置及區域範圍圖各1份。
附加PDF文件檔: matsu-e29b75a490e9c37a45e21e0949c6a5be.pdf連江縣福澳港暫置區域暫置大陸船員管理計畫書及其暫置區域劃設地理位置及區域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