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工務局應業務需要,甄選約用人員1名 --閱讀人次 : 1244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連工水字第1050015382號
主旨:本府工務局應業務需要,甄選約用人員1名。
依據:依內政部營建署污水下水道第五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處理原則辦理。
公告事項:
一、應徵資格: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及環安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工作內容:辦理雨水下水道計畫、污水下水道計畫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程業務。
三、繳驗證件:履歷表(含自傳、日夜及手機聯絡電話)、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須附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
四、薪俸待遇:依內政部營建署污水下水道第五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處理原則核定月薪4萬3,690元(需扣公付勞健保、勞退保),另享有年終獎金。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即日起至104年5月2日(上班時間),於連江縣政府工務局水利課(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水資源回收中心),親自或傳真方式報名。
六、甄試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105年5月4日上午9時於工務局水利課會議室。
(二):面試:105年5月4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府工務局局長室。
七、甄選方式:測驗題50%(題庫抽選50題,網址:http://www.matsu.gov.tw/2008web/laws_index.php?id=3)、公文書寫及電腦處理30%、口試20%,擇優錄取。
八、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2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5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未錄取人員其繳交證件恕不退還。
九、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僱用至105年12月31日止。
十、聯絡人:0836-23242分機16,傳 真:0836-23112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