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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愛段147地號示範住宅 申請至3月20日止 --閱讀人次 : 1255 受理申請之起迄日期與申請方式
(一) 受理登記日期:自106年01月15日至106年03月20日止。
(二) 申請人於受理申請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檢附文件後,以雙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科。申請文件以雙掛號郵件寄達者,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其郵戳日期無法辨認者,推定投郵時間為收件前3日。
受理申請地點與雙掛號郵件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科(電話:(0836)22975)
(三) 受理申請後,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依申請人所申請之條件優先類別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之申請人依優先別序位公開辦理抽籤決定選位順序,依序辦理選位作業。
(四) 於公告受理截止後如有剩餘戶,則另行公告辦理。
(五) 若申請人資料不全,應於指定期限內自行補正完成,逾期未補正、補正不完全或未於期限內回復資格變更同意書者,概以不合格認定之。
尚未繳交申請書者,請把握時間郵寄或親送至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
有意申請者,也可至產業發展處領取申請書或至網路下載
(http://www.matsu.gov.tw/2008web/laws_index.php?id=9)。
